可以带宠物狗坐火车吗?
之前不可以的,现在可以了! 2013年1月5日起,铁路总公司将对《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》进行修订,允许携带宠物(猫、狗除外)乘坐火车,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提前申请。 据记者了解,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和细化了禁止和限制携带品的规定,并对部分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了规范。 在对“限制携带品”条款进行修订时,除了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品外,还增加了毒害品、腐蚀品等危险品的监管要求,同时,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管制刀具也列入了禁止携带的范围。 而备受关注的“允许携带宠物的条款”则规定,能够证明所携带犬只是自有且经常饲养的,经确认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随身携带上车,但需要安装笼子进行包装。
(一)具有合法有效证件; (二)具有必要的识别能力,如通过系养绳等方式标识其身份;
(三)具有完备的卫生检疫证明,如具有县级及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;
(四)具有必要的防护措施,即采用器具或者容器隔离,避免影响他人;
(五)尺寸不符合上述第6条第(三)项规定的,应当装入专用物品箱内,并妥善放置,不得损坏车辆设施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所带宠物属于盲人专用的导盲犬,并且能提供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证明,就可以不用装笼子,直接带上车。
目前,我国《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》还是属于部门规章,其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,所以此次修订并没有设定新的行政处罚。